甲供材料税金可以进行土增税的清算扣除吗?

2020-09-25 10:23:20  阅读 8 次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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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税金可以进行土增税的清算扣除吗?

答: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营改增政策,一是甲供材(建设方)如果为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认证抵扣进项税,乙方领用材料时甲方计入开发成本;二是乙方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再包括甲供材金额,也不存在甲方交3%的增值税可列入开发成本.土增清算和企业所得税汇算可以扣除甲供部分成本.

相关知识: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针对甲供材料税金可以进行土增税的清算扣除吗的问题,上述文章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了回答,并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问题加以说明.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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