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收购税务和会计怎么处理

2020-09-25 10:23:20  阅读 4 次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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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收购税务和会计怎么处理

什么是资产收购?

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企业资产收购税务和会计怎么处理?

1、所得税处理原则

根据财税59号文,如企业资产收购属于一般性税务处理条件,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根据财税59号文第五条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具体到资产收购,要求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时,可以选择税收优惠处理.税收优惠为:

1、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受让企业取得转让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重组交易各方按相关规定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会计处理原则

在会计处理上,这里重点讨论非企业合并情况下以股权支付的资产收购.

转让企业的会计处理:

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收购的转让方应视为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以《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两个具体准则来规范.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非企业合并情况下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购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资产交换采用两种计量模式: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同时满足两个条件:①具有商业实质,②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未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的会计处理会涉及的问题:

①涉及补价:

支付补价方: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或(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相关税费)

收到补价方: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或(换人资产公允价值+相关税费)

②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差额的处理:

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按其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这种情况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在存货未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新准则下存货投资的会计处理消除了财税差异.

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按照相关法规(营业税及增值税法规)计算缴纳流转税,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受让企业的会计处理:

在新准则下,对于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除非该约定价值不公允.另外,新介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大于其按约定比例计算的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部分(或股票发行溢价部分)是企业的股东权益,不征所得税,作资本公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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