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合伙人交的注册资金如何做账?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合伙人交的注册资金如何做账?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合伙人交的注册资金如何做账?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合伙人交的注册资金如何做账
合伙人交款,会计分录分两种情形
第一,如果是入股,则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股本
第二,如果是借款,则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其他应付款
注册成立合伙企业程序是什么?
设立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合伙人交的注册资金如何做账的内容看似不是那么复杂,可是注册成立合伙企业程序的和要求却是很多,大家有看明白吗?如没有看明白,可在线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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