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中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

2020-09-20 20:33:43  阅读 4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土地增值税中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土地增值税中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土地增值税中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土地增值税中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利息支出如何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利息支出的扣除,税法采取了比较宽松的处理方法: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利息支出分两种情况确定扣除:、凡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超过货款期限的利息和加罚的利息均不允许扣除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X扣除比例(%以下)+允许扣除的利息费用、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不得单独计算,而应并人房地产开发费用中一并计算扣除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十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X扣除比例(%以下)。

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5000元。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

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1、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

(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

(2)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

(4)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2、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

(2)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

(3)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好了,关于上述“土地增值税中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的问题。会计学习资料就暂时为大家解答到这里了,不知道大家了解的怎么样了呢?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其他不懂的问题,欢迎大家随时在线咨询我们的小编哦!

以上便是ufidawhy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土地增值税中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土地增值税中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工程投标保证金会计分录

· 银行代缴公积金什么时候扣?

· 有扣款的工资单怎么做分录?

· 以前年度结转损益怎么做分录

· 个人转账到公账不需要开票还需要缴税吗?

· 计提理财产品应收利息怎么做分录

· 生产车间招待费计入什么科目?如何做会计处理?

· 去年的会计科目填错了,今年可以调整吗?调整的会计分录要怎么写呢?

· 实收资本年底要大于资产总额吗

· 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 现金日记账库存现金核对怎么做

· 库存周转天数怎么算?

· 储值卡系统有哪些功能?

· ?营业执照更换法人开户许可证也要更换吗

· 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底汇算清缴吗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49368.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