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丢了怎么办?

2020-09-19 21:11:13  阅读 4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原始凭证丢了怎么办?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原始凭证丢了怎么办?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原始凭证丢了怎么办?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原始凭证丢了怎么办?

(一)填制原始凭证

企业的原始凭证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一般在业务发生时由业务负责人员填制,但有些也需要出纳人员填制,如现金送款单、进账单、支票、支票存根、收款收据、出纳报告单等自制原始凭证就是由出纳人员填制;对于外来原始凭征,主要是认证其真实性及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就可以入账使用.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填制原始凭证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

(2)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

(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

(4)职工因公出差,需填写正式借款单,作为记账依据

(5)对重要的空白原始凭证

(6)对于发生频率高、性质、内容相同,只是金额不同的原始凭证

(二)原始凭证复核

出纳人员在复核原始凭证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真实性复核.

(2)完整性复核.

(3)合法性复核.

(三)对遗失原始凭证的处理

如果当事人或原始凭证保管人员由于不慎,将原始凭证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代替遗失的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丢失的处罚?

新《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原始凭证丢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会计问题,欢迎登陆会计学习资料进行金牌会计老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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