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

2020-09-19 19:25:05  阅读 4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金融保险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金融保险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金融保险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金融保险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

答:

一、计税依据    

按照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三种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如果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地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的,其应补交的契税的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收益。    

二、税率    

契税的税率为3%至5%,具体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幅度内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三、应纳税额计算    

按照规定,契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应以纳税义务发生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四、契税的会计处理    

契税一般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而是直接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之中。    

对于金融保险企业来说,因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相应缴纳的契税应当计入无形资产价值;而承受房屋权属所应缴纳的契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减免税规定

按照规定,金融保险企业原有的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按照规定,金融保险企业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按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的,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书面提出减税或者免税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契税征收机关按规定审核后,办理减征或者免税手续。契税减税、免税的审批程序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收机关具体确定。按照规定,代征单位不得办理减税或者免税手续。

对于金融保险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的问题小编已经给你们大家解答完毕了,契税是国家收的。这没有什么疑问,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如果各位对小编答的内容有什么疑问的,尽管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我们将第一时间为你们解答!

以上便是ufidawhy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金融保险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金融保险企业契税的纳税辅导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和做账

· 贷款到账又转走怎么做账

· 内账会计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 科技公司属于什么行业

· 企业经营状况说明模板

· 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业务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 房地产企业哪些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 人防工程是否需要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呢?

· 股东个人为企业提供担保可以开具税票吗?

· 福利费做在管理费用汇算清缴是怎么做?

· 发票密码区有多少位

· 免抵退申报后应退税额何时到帐

· 境外取得的劳务收入境内是否交税

· 发出材料的计价方法是什么?

· 现金捐赠的税务怎么进行处理?

· 已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怎么做转出的财务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23911.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