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产品用于对外捐赠是否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2020-09-19 19:14:00  阅读 4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自制产品用于对外捐赠是否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自制产品用于对外捐赠是否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自制产品用于对外捐赠是否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自制产品用于对外捐赠是否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企业发生上述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因此,企业将自制的产品用于对外捐赠,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的价格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对外捐赠会计分录怎么写?

需要根据捐赠的方式而确定,产品捐赠还是现金捐赠

库存商品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只要符合视同销售条件,增值税上不管企业账务处理是按销售处理还是直接按成本结转,均要求按公允价值(你单位产品售价)计提销项税额,而不能按成本价计提销项税额。

以货币捐赠: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将自制产品对外捐赠在会计上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本文就自制产品用于对外捐赠是否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的这一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解答,具体的答案相信通过对本文的阅读你一定有所了解了,希望在会计学习资料能让你有所收获。

以上便是gjpxz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自制产品用于对外捐赠是否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自制产品用于对外捐赠是否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财务工作交接包括哪些内容?需要注意什么?

· ?库存品种类繁多怎么做账

· 实务操作固定资产出售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 发票上公章和购买单位不一致可以吗?

· 分公司增值税可以放总公司一起缴纳吗

·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如何交个税

· 承包、承租期不足一年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 办理劳务资质怎么办理?

· 工程分包增值税怎么进行预交?

· 出售废料收入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 一般纳税人企业收到进项发票不能抵扣吗?

· 累计折旧如何计算

· ?个体经营所得税税率

· 企业收到的土地拆迁补偿款需要交税吗?

·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补偿金怎么做账

· 融资性售后回租差额征税

· 保函手续费会计分录

· 商业合同的印花税率怎么计算?

· 我的初级备考经验挑战自己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23667.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