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给安置户有契税吗

2020-09-19 18:29:28  阅读 5 次 评论 0 条

下面这篇会计实务文章是用友财务软件小编给从事会计工作的朋友整理的关于:国有划拨土地给安置户有契税吗的相关会计知识,这篇国有划拨土地给安置户有契税吗财务会计实务操作文章为您讲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国有划拨土地给安置户有契税吗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

国有划拨土地给安置户有契税吗

答:按照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收益。可以看出,房产转让者是这笔补交的出让金的法定纳税义务人。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以划拨方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契税,转让时补缴。

划拨土地如何转为出让土地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的,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为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应缴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该出让土地价格的4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所以具体地块的使用年限是按上述规定,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不一定都是70年。

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会计学习资料小编提示: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和无偿取得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伙详细整理的关于国有划拨土地给安置户有契税吗的全内容了,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线向我们专业会计老师提问

以上便是ufidawhy参考会计职级考试的考生收集的国有划拨土地给安置户有契税吗的相关会计分录,会计做账技巧,会计做账流程等,如果您在学习国有划拨土地给安置户有契税吗的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您可能感兴趣的财税文章:

· 收到股东投入固定资产怎么做账?会计分录怎么做?

· 房地产会计甲方代扣费用怎么走账

· 个人所得税怎么修改个人信息

· 修建公路计入什么科目

· 固定资产如何管理?

· 工会经费计提比例

· ?电子票开票人复核人一样怎么改

· 所得税税负率是按减免后的金额算吗

· 其他现代服务包括哪些

· 拍卖不动产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 契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 技术股如何分红

· 商贸企业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

· 商贸公司如何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 查补以前年度所得税账务处理怎么做?

· 事业专款支出形成固定资产如何做账务处理?

· 收到货款未存现直接支出报销费用可以吗?

本文地址:https://www.gjpxz.com/kj/kjsw/22700.html
版权声明:本文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